【招标公告】宜春市档案馆档案廉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宜春市 发布日期:2026-11-05

【招标公告】宜春市档案馆档案廉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比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宜春市 采购单位 宜春市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市档案馆档案廉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档案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市档案馆拟在馆内一至三楼走廊区域建设“档案廉洁文化长廊”。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档案馆档案廉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市档案馆一、二、三楼走廊区域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比价采购方式,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进行报价,符合条件并且价格最低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建设目标
1.打造一条集档案展示、廉洁教育、文化传播于一体的特色文化长廊;
2.充分利用现有馆藏资源,合理规划展示空间,实现档案资源的活化利用;
3.形成一楼一主题、层层有特色的展陈格局,增强参观的系统性、故事性;
4.确保展陈设计美观大方、施工质量可靠、后期维护便利。
三、布局与展陈内容
(一)总体布局
长廊贯穿一至三楼走廊,各楼层设置不同主题,形成递进式参观动线。
(二)展陈内容
悬挂于市档案馆一、二、三楼走廊两侧墙面,展品以铝质框架+有机片装裱,具体展陈档案包括馆藏档案资料(复制件)、各县市区廉洁文化相关资料等。
(三)展框规格及报价方式
1.数量:各项展品共计45幅;2.尺寸:100X100cm以内(具体尺寸根据实际展示内容进行调整);3.报价:以每平方米展框制作价格作为单价,报价包含展框单价、数量、印刷和装裱、安装运输等其他所有费用以及总价。
四、设计要求
1.风格定位:庄重大方、简洁明快,体现档案馆的文化底蕴和廉洁文化的严肃性,与档案馆整体建筑风格协调统一;
2.空间利用:充分利用走廊现有空间,结合现有照明条件,合理规划展线,确保参观流线的连贯性和舒适性;
3.材料选择:铝质框架(木纹色,边框宽度4cm左右,厚度3cm左右)+有机片(厚度1mm)+底板(kt板),材料须环保达标、防腐防潮、色泽沉稳;
4.图文设计:各楼层设计风格、展品标签等须统一设计,字体、色彩、版式协调一致;供应商中标后,需根据设计和现场情况提供一套展框效果图和现场效果图;
5.安全保障:施工过程需符合施工安全标准,悬挂装置须牢固可靠,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五、施工要求
(一)施工内容
1.走廊墙面处理:必要的基层处理、修补、清洁;2.展框制作与安装:铝质框架(边框宽度4cm左右,厚度3cm左右)+有机片(厚度1mm)+底板(kt板),含悬挂系统;3.展品装裱与布展:档案装裱、上框、悬挂等;4.展品标签等标识系统制作安装;5.现场清理及成品保护。
(二)施工技术要求
1.展框制作:(1)铝质框架须选用优质环保材料,表面以木纹色处理;(2)有机片质量及厚度达到标准;(3)展框结构须便于展品更换和维护;(4)展框尺寸根据展品实际尺寸定制,同一楼层展框尺寸统一,确保展品装裱后整体效果平整美观。2.悬挂安装:(1)悬挂系统须牢固可靠,承重安全系数不低于3倍;(2)安装位置须避开墙面管线、消防设施;(3)悬挂高度适中,便于观众观看;(4)安装后须进行牢固性检测,确保无安全隐患。3.施工质量:(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2)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档案馆现有设施;(3)施工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现场整洁。
(三)施工周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及布展工作。
六、验收标准
1.设计效果与效果图一致,符合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
2.展框材质、工艺符合采购要求,框架无变形、开裂,有机片无划痕、气泡;
3.悬挂牢固,水平垂直,间距均匀,整体美观;
4.展品装裱平整,无褶皱、无损伤;
5.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无安全隐患;
6.现场清理干净,无施工垃圾残留。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装饰工程设计、展览展示策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相关内容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响应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提交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三)报价单;
(四)服务内容响应及承诺函,须承诺全部响应本文件第四、五条设计和施工要求,无缺项(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五)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下载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
九、报价程序 
(一)公告及提交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0日。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8:00(北京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府北路19号宜春市档案馆309室。
2.邮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府北路19号宜春市档案馆309室(收),联系电话:***,***。
(三)提交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宜春市档案馆档案廉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比价采购响应文件”,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公章。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邮寄提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邮寄在途风险,确保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方式
1.采购人组建比价评审小组,对响应单位的报价和资质情况进行评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2.供应商数量不足的处理: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3.结果公示:比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出成交通知并签订合同。
(五)无效报价情形
1.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未加盖公章的;
2.未全部响应本文件内容及要求,存在缺项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4.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履约,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5.法律法规及本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本文件为采购人开展本次采购及供应商报价的依据,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文件全部条款。
(二)供应商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无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
(三)采购人有权对比价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用于本项目采购及后续管理。
(四)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予以保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
(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六)本文件解释权归宜春市档案馆。
十一、联系方式 
如有需要,可前来馆内踏勘,踏勘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
宜春市档案馆     
2026年11月4日      
(来源:征集编研科)
(编辑:刘成;校对:吴飏;编审:李松庚;监制:肖政平)
(投稿邮箱:ycday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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