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17处商铺拍租(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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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鹰潭市 | 采购单位 |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17处商铺拍租(第三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17处商铺拍租(第三次)
项目编号: | JY25JX06019416 | ||
项目名称: |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17处商铺拍租(第三次) | ||
标的名称: |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0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40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7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1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6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5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6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6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41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9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9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8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5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4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8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7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2号商铺,面积约48㎡,挂牌价7,488.0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9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0月20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竞 租 公 告 受委托,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0月21日15:00开始在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一批商铺公开拍租会,标的物以现状展示为准,现就拍租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参与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贵溪市新铜都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标的概况及起拍价:本次竞租标的位于贵溪市城南区沿江路以南、纵八路以东17处商业用房,总面积约816㎡(以实际面积为准)。 标的1: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4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2: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5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3: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6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4: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7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5: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8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6: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9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7: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0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8: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1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9: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2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0: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16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1: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5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2: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6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3: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7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4: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8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5: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39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6: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40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标的17:位于贵溪市智慧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41号商铺经营租赁权,面积约48㎡,评估价7488元/年,起拍价7488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确定。 三、租赁期限:以上标的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且在租赁期开始前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满三个月(给承租人三个月的时间装修)开始起算。 特别说明:有意向竞租的单位或自然人自行现场查看, 以实际现状为准,并按现状拍租,成交后按现状交付。竞拍人拍租前应前往实地对拍租标的进行仔细查勘,明确标的物与拍租目录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本次拍租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拍租目录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拍租成交结果和佣金的收取,拍租佣金以成交价的5%的六折计算,拍租成交价款不退不补,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竞拍人应对本竞拍注意事项、对本标的物情况已完全了解并认可后报名。 四、竞租方式:采用现场增价拍卖方式。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1日(09:00~11:30,14:30~17:00)详情请咨询:***/***。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7:00止,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下载拍租文件(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七、拍租时间及地址:2025年10月21日15:00开始,拍卖会地址: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竞租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 (二)竞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缴纳竞租保证金,方有资格参与竞租。 (三)成交竞租人交付标的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承租人为个人的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租,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承租人为单位的须提供:(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网上报名流程 ①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开户银行自行选择); ②未注册的竞租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只能竞租所交纳了竞租保证金的标的。保证金不冲抵竞租成交价款、不计息。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7:00;已经注册的竞租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998-0000)。 特别提示: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 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竞租人须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租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开户银行:自行勾选、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注:①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个人缴纳竞租保证金需从本人账户转出,单位缴纳竞租保证金需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②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不能参与竞租。 ③由于竞租人原因造成没有及时报名成功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相关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九、竞租须知 1.竞租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租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3.注意事项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竞租保证金退还时间: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竞租成功的,承租方在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拍卖公司将会按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退还竞租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服务热线 拍 卖 人: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鹰潭市高新区炬能路炬能大厦16楼1613室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达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达泰评字【2024】第12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做到“包卫生清洁、包店面整洁、包秩序良好、包设施完好”。 4、承租期间必须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不得从事或进行非法活动。54、租赁期间,标的如需维护修缮,由承租方负责,涉及相邻用户自行协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水、电费用等自理,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税收、水电、通讯等费用及其债务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违约责任 竞租人拒绝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或《房屋租赁合同》,视为竞租人违约,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我公司有权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竞租人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受托方可以重新竞租,重新竞租时,原竞租人不得参加竞租,重新竞租的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竞租中的竞租人、委托方需缴纳的佣金,由原竞租人承担。若因承租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等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受托方无关。 | ||
| (一)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 (二)竞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缴纳竞租保证金,方有资格参与竞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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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 别 规 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二、拍卖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规则和本场拍卖会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竞买人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和本场拍卖会须知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次拍卖采取现场增价拍卖方式。 四、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如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不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不能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五、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本场拍卖会发布的公告所注明的竞买条件,并在拍卖会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领取号牌方可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七、竞买人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买人应遵守拍卖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离开拍卖会现场,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委托人未能按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拍卖人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拍卖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十二、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十三、拍卖人有权拒绝不相关人员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十四、如本拍卖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执行。 十五、拍卖人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十六、本特别规定由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服务热线 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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