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服务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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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抚州市 采购单位 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服务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需确定检测服务单位。本次招标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的检测服务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1.2、具备合格有效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且检测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范围必须含有耐火性能检测、燃烧性能检测等。
二、招标需求和招标控制价
序号
检测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单位
暂定检测数量
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元/组)
小计(元)
1
防火门
耐火性能

1
16000
16000
2
防火玻璃
耐火性能

1
15000
15000
3
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
耐火性能

1
16000
16000
4
挡烟垂壁
耐高温性

1
12000
12000
5
防火卷帘
耐火性能

1
16000
16000
6
平板状装饰装修、保温材料
燃烧性能 A1

1
1600
1600
燃烧性能 A2、B1/B2

1
3000
3000
7
铺地材料
燃烧性能

1
3000
3000
8
饰面型防火涂料
燃烧性能

1
3000
3000
9
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
燃烧性能

1
3000
3000
招标总控制价暂定
***

 
注:本招标暂定检测数量仅为投标计算数量,不做为实际检测数量。实际发生的检测组数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各潜在的投标单位需予以响应;此招标总控制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只作为评标依据。
2.1、含税(专用增值税发票6%),含检测过程中需要的人工费、实施检测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等一切工器具费用、含3份正式检测报告的费用;小件试样招标人负责邮寄,邮寄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大件试样由招标人负责送至中标单位的指定地址。
2.2、本次招标所有检测项的检测等级(包括但不限于甲级、乙级)均以项目设计要求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不再因实际检测等级差异而调整。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2.3、本项目预计产生费用40万元。
2.4、质量要求:检测报告需符合现行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要求;中标单位的检测数据应真实可靠、结论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如招标人发现现场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中标单位应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单位法诉追偿。
2.5、中标单位检测项目应至少满足60%以上的检测项(即满足检测清单中6项及以上检测项),不足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报价排序;允许其余检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检测单位(但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否则造成一切的法律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出具检测报告,但招标单位只与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其他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中标检测单位负责。
2.6、检测时间周期为365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开始计算。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材料检测,招标人提出检测材料通知后,中标单位须在2个自然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取样,3-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材料检测(不得超过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测期限,特殊情况除外),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上门取样或出具检测报告,延时超过3次及以上则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合理,并获得招标人的同意后,剩余时间段的材料检测可由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履行检测。
2.7、试验检测技术要求:
2.7.1、每次试验检测工作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7.2、在试验检测工作中依据的检测标准和规范非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需参考其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2.7.3、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如不能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应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2.8、中标单位检测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制定第三方检测计划和方案。
2.9、中标检测单位检测材料所需仪器设备及仪器设备的保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10、中标检测单位不得少于技术负责人1名且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试验检测人员2名且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2.11、中标单位在检测材料过程中若发现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应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同进做好技术保密工作,相应开展的检测费据实计取。
2.12、禁止中标单位与材料供应商、劳务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将不合格的检测材料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如发现一次,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检测费不予以结算,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若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法诉追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1)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或备注工程名称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22 2393 5440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936004010008937777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tb.jxfz.gov.cn)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下午17时之前。
5.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和备注项目名称错误,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确认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4.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  
4.3、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4.4、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核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4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2、合同履行时,每30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每批次检测报告据实结算,招标人收到检测报告并核对无误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6.3、单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单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检测费。中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且符合招标人流程要求的请款资料。
6.4、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或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云企链等金融产品支付。
七、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5、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6、有效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7、技术负责人证书(1人或以上)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试验员证书(2人或以上)复印件及本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多页的报价单需每页正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如只有骑缝章不作为有效报价。
八、评标方法
8.1、本工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填写的总报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填写的总报价,中标单价按(1-填写的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8.2、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填写报价,有子项出现遗漏、缺项未报价等情况,视为不响应公告的要求,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报价排序;有子项出现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视为投标单位对该子项的所有费用让利,中标后需按清单数量无条件足额予以实施,如实际施工超出清单工程量,据实按中标价结算。
8.3、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及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材料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4、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投标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5、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6、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九、公示
9.1、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排序人(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9.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节假日超过 2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投标注意事项
10.1、中标单位如在检测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检测报告的发放日期可顺延。
10.2、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检测报告数据失真、失实、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再次检测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因中标单位的检测报告不真实,造成工程需要返工、或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10.3、中标单位在现场工作的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应遵守招标单位的安全制度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需与实际现场检测人员一致,若不一致,需提前向招标单位申请变更,变更后的人员也需具备招标时要求的同等人员资质或优于招标时的人员资质。
10.5、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在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10.6、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4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0.7、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0.8、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0.9、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0.10、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10.11、参与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服务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出具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答疑或补充通知为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12、本服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13、此次招标代理费用(金额:1000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支付全部招标代理费用。
10.14、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任何异议,均可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好单位公章发送至工创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ncxgct@163.com。
 
招标人: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丁文
联系电话:17307046006
    
2025年02月24日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报 价 单
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消防材料检测服务
     招标总控制价:***元     投标总报价:    元
序号
检测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单位
暂定检测数量
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元/组)
全费用综合投标单价(元/组)
小计(元)
1
防火门
耐火性能

1
16000
 
 
2
防火玻璃
耐火性能

1
15000
 
 
3
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
耐火性能

1
16000
 
 
4
挡烟垂壁
耐高温性

1
12000
 
 
5
防火卷帘
耐火性能

1
16000
 
 
6
平板状装饰装修、保温材料
燃烧性能 A1

1
1600
 
 
燃烧性能 A2、B1/B2

1
3000
 
 
7
铺地材料
燃烧性能

1
3000
 
 
8
饰面型防火涂料
燃烧性能

1
3000
 
 
9
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
燃烧性能

1
3000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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